合同解除后得到的補償還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政策法規(guī)]
???解決者:熱心網友
問 我想在這里問一下,合同解除后得到的補償還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答 我國政策法規(guī)有明確規(guī)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fā)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shù)厣夏曷毠て骄べY3倍數(shù)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guī)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彼?,你們幾個員工只得到了2-3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不太可能超過當?shù)厣夏曷毠て骄べY3倍的,一般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