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濱州市檢察院系統(tǒng)考試錄用 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查公告

發(fā)布日期:2026-01-21

根據(jù)《2026年度濱州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2026年度濱州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2026年度濱州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現(xiàn)將濱州市檢察院系統(tǒng)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查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時間

2026年1月22日至1月23日進行集中審核(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資格審查地點

濱州市人民檢察院3樓306室(濱州市濱城區(qū)黃河五路387號)。

三、資格審查要求

面試人員本人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規(guī)定地點提交全部面試資格審查材料。

四、面試提交材料清單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二)《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考生應注明是否存在應回避關系;報考應屆畢業(yè)生崗位的考生(2026屆畢業(yè)生除外)還應注明“本人已仔細閱讀《2026年度濱州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其《報考指南》,本人符合應屆畢業(yè)生職位要求”。

考生應在《報名表》上簽字、按捺手印確認信息真實性,并注明聯(lián)系電話。

(三)本人簽字的《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一并對提交的資格審查相關材料的真實性作出承諾;

(四)筆試準考證;

(五)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及復印件;

(六)學信網(wǎng)《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七)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電子照片及紙質照片2張(與筆試照片同底版);

(八)職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證等)及復印件。

職位要求考生具有相關資格證書的,要在資格審查時出具相關證書。在報名前已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應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書面結論,并作出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可取得相關材料的承諾。

全國各軍隊院校取得學歷證書的人員,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見報考指南“關于報考條件”第7條)。

其他須另行提交材料的情況。

(一)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交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就業(yè)推薦表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學信網(wǎng)《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二)在職人員(含現(xiàn)為在職人員的退役軍人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其中,事業(yè)編制人員同意報考介紹信原則上應在資格審查階段提交,逾期未提交者,招錄機關將終止其錄用程序。

(三)留學回國人員和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報考的,應提交國(境)外學位證書及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資料。國家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有關證明材料,需在2026年9月30日前向招錄機關提供,并于資格審查時作出按時取得相關材料的承諾。

未盡事宜由招錄機關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43-3011097

附件:同意報考介紹信(參考模板)

濱州市人民檢察院

2026年1月19日

原標題:2026年度濱州市檢察院系統(tǒng)考試錄用 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查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bzjcy.gov.cn/f/view-bd0a81a8ea7443c48affad52009e52b611-f62c672c332e40c6ba3a3c23b3cd3f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