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泰安市檢察機關招錄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發(fā)布日期:2026-01-21

2026年度泰安市檢察機關

招錄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2026年度泰安市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面試公告》要求,現(xiàn)將我市檢察機關2026年度招錄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審核時間

2026年1月22日,上午9:00至11:30。

二、審核地點

泰安市人民檢察院辦公大樓一樓西大會議室108(泰安市泰山區(qū)東岳大街435-16號)

三、審核要求

請考生仔細閱讀《2026年度泰安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報考指南》,嚴格按照有關要求提供材料,提交的所有復印件均需要本人簽字,并署時間。具體如下:

1、資格審查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由本人簽名的《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

3、《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4、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5、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6、本人簽字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學信網的學歷、學位驗證報告(需為最新驗證)。

除以上提交的材料外,還須提交:

(一)在職人員

1、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須在2025年11月7日前取得)。

2、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在編教師報考的還要出具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應屆畢業(yè)生

學生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就業(yè)推薦表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并承諾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三)非在職人員

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須在2025年11月7日前之前取得)。

(四)其他情形

1、報考要求具有《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證)職位的,提交通過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取得的《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如尚未取得,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資格證書應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

2、報考有學士及以上學位要求職位的,提交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取得學歷證書的人員,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4、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工作單位不一致的,應出具與原單位解約的證明材料和現(xiàn)工作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已與報名時的工作單位辭職、解聘或解約,且目前無工作單位的應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屬事業(yè)單位的,應有當?shù)亟M織人事部門備案同意的辭職、解聘證明材料(考生所在具體單位開具的證明材料不作為依據,必須人社部門開具);屬企業(yè)的應有與企業(yè)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按招錄機關要求提供。

四、注意事項

1、如主動放棄面試資格,請配合出具書面放棄說明(在身份證彩色復印件上寫明招錄機關、用人單位、職位名稱、職位代碼、放棄原因、本人簽字按捺手印、時間等內容),原件隨后寄至:泰安市泰山區(qū)東岳大街435-16號人事處收。以免影響其他考生遞補。

2、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不符合招錄職位要求、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招錄機關將終止其錄用程序。

3、資格復審原則上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確因個人原因無法準時趕到的,應及時與招錄部門聯(lián)系。

4、報考人員在報考期間要保持通訊暢通,遞補面試人選,我們將通過電話告知。有關考生在此期間應當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化,應當及時聯(lián)系招錄機關變更聯(lián)系電話,因本人原因未收到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的,視作放棄資格,責任自負。

5、提交材料按以下順序進行整理提交

(1)《2026年度泰安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審查表》;

(2)《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3)《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

(4)身份證復印件;

(5)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

(6)學信網的學歷、學位驗證報告(需為最新驗證)。

(7)單位介紹信原件、畢業(yè)推薦表復印件;

(8)其他材料。

五、其他事項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2026年度泰安市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公告》《2026年度泰安市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報考指南》要求施行。

如有政策問題,請致電0538-3011161咨詢。

泰安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2026年1月20日

原標題:2026年度泰安市檢察機關招錄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nufKtL1bvIJ41lbIdJGQX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