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寫申請嗎?

[試用期] ???解決者:熱心網(wǎng)友

最近在山東找了一份新工作,感覺自己不喜歡這個行業(yè),想盡快換工作,試用期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寫申請嗎?

《勞動法》第32條第一款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即勞動者的選擇權(quán)不受任何限制。而對用人單位的選擇權(quán),《勞動法》第25條第一款則規(guī)定,只有“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才能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