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簽勞動合同需支付雙倍工資嗎?

[合同協(xié)議] ???解決者:熱心網友

勞動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必須和勞動者在用工期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補簽勞動合同的日期有什么要求呢?

“兩倍工資”和“補訂合同”是用人單位并列承擔的責任,即使補訂書面勞動合同,仍應支付勞動者兩倍工資。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guī)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