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
[合同協(xié)議]
???解決者:熱心網(wǎng)友
問 勞動者因用人單位存在哪些違反勞動合同法行為,行使單方即時解除權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
答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法法律、法規(guī),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用人單位的原因造成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